澳门国际机场
快捷链接
航班信息
实时抵澳航班
实时离澳航班
抵澳航班时间表
离澳航班时间表
机场交通设施
直通快线服务
停车场
巴士服务
穿梭巴士
的士服务
跨境客运
海路交通
直升机服务
租车服务
旅客指引
入境手续
转机
离境手续
机场常用电话
机场服务
客运大楼平面图
免税商店及食肆
机场贵宾室服务
行李存放
银行服务
外币兑换
吸烟室
虚拟旅游
客运
|
机场业务
|
乐在澳门
|
关于我们
|
传媒中心
|
离境手续
主页
安全守则
安全守则
违禁物品
乘客不可携带任何数量的以下种类的物品进入飞机舱:
枪械,包括猎枪、气枪、推膛式枪、讯号枪、起步枪、复制或仿制枪械、弩;
弹药,爆炸品,包括军用、商用或自制爆炸品、爆炸装置、雷管、催泪子弹、榴弹、地雷及其它爆炸军火、烟花、信号火、复制或仿制爆炸物品或装置;
原装或经改装可引致他人受伤的尖锐或有刀刃对象、弹簧折刀、重力弹簧折刀、短剑、七首、阔头刀、其它真正或礼仪用的刀,不论其刀刃属何种长度或类型,包括有鞘的刀、短剑、小佩剑、刉刀、解剖刀、碎冰锥、剑、剑杖、内藏刀刃的雨伞、鱼叉、矛或箭、专业用具、开瓶器、飞标、短柄小斧、皮下注射针(除非有医疗证明)、长度超过6厘米(不包括锉)的指甲钳、尖头指甲锉、尖头剪刀、刀锋长度超过5厘米的圆头剪刀;
指节铜套、球棒、短棍及打谷用的连枷、棍、斧头、手扣、绳、武术装置;
含有使人伤残物质的物品,包括催泪气体、梅斯催泪毒气及各类亚磷酸;
容量超过打火机容量的高度易燃物质或火柴、汽油、煤油、打火机液体或装在没标纤瓶内的液体;
容量超过500毫升及/或总净重量超过2公升的气体容器及喷雾器、二氧化碳筒、灭火筒、氧气筒(除非有医疗证明);
腐蚀性、有毒及传染性物品、杀虫剂、油柒;
磁性物品;
辐射性物品。
搜寻
最具潜质货运机场
2004 & 2007
浏览访客数:
2580006
© 2009 澳门国际机场版权所有.
此网站由机场信息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维护.
主页
|
网站地图
|
联络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