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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科普】新机长新机型的执飞标准

2013 / 06 / 07

        民航资源网2013年6月6日消息:民航中,“新机长”和“机长”的执飞标准不一样。航空公司规定,新机长(副驾驶在升为机长之后的前100个飞行小时里)在执行航班任务中的相关技术级别、如飞机起降时能见度的标准也是最高的。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121.669 条“新机长的仪表飞行规则着陆最低天气标准”规定:

  (a)如果机长在其驾驶的某型别飞机上作为机长按照本规则运行未满100小时,则合格证持有人运行规范中对于正常使用机场、临时使用机场或者加油机场规定的最低下降高(MDH)或者决断高(DH)和着陆能见度最低标准,分别增加30米(100英尺)和800米(1/2英里)或者等效的跑道视程(RVR)。对于用作备降机场的机场,最低下降高(MDH)或者决断高(DH)和能见度最低标准无须在适用于这些机场的数值上增加,但是任何时候,着陆最低天气标准不得小于90米(300英尺)和1600米(1英里)。

  (b)如果该驾驶员在另一型别飞机上作为机长在按照本规则实施的运行中至少已飞行100小时,该机长可以用在本型飞机上按照本规则实施运行中的一次着陆,去取代必需的机长经历1小时,减少本条(a)款所要求的100小时的机长经历,但取代的部分不得超过50小时。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21 部/第135部运行规范标准格式》“C部:终端区仪表程序和机场的批准与限制”中“仪表进近程序和仪表飞行规则着陆最低标准的特殊限制与规定”指出:

  a.尚未满足121部第121.669条和135部第135.235条(d)规定的机长应使用下表中与公布的着陆最低标准所对应的新机长着陆最低标准:

        b.涡喷飞机使用着陆最低标准的限制。

  (1) 当报告的能见度条件低于1200米(3/4英里)或跑道视程低于1200米(4000英尺)时,除非涡喷飞机的机长已具有特定资格使用更低的着陆最低标准,否则该机长不得实施仪表进近程序:

  (2) 除非下列条件存在,否则在报告的能见度低于1200米(3/4英里)或跑道视程低于1200米(4000英尺)时,涡喷飞机机长不得开始仪表进近程序:

  可用跑道长度超过按相应 CCAR121.195(b)确定的目的地机场跑道长度15%。

  该跑道上精密仪表(全天候)跑道标志可用或跑道中心线灯正常工作。

        注解:

  跑道视程(RVR)是指在跑道中线,航空器上的飞行员能看到跑道面上的标志或跑道边界灯或中线灯的距离(仪器测定的)。跑道视程的主要用途是向飞行员、空中交通服务部门和其他航空用户提供在低能见度期间有关跑道能见度条件的信息。在许多地方,无论是由于雾还是诸如雨、雪或沙尘暴等引起的低能见度,尤其是天气条件处于机场特定的最低运行标准上下时,需要用RVR来评估天气情况,要注意的是,在任何低能见度的情况下,RVR值取代了能见度值,因为在精密进近情况下,如果正在使用的跑道RVR值低于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时,通常不允许进场着陆。



        新闻来源:民航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