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乘客,敬请留意,民航局颁布了在航机上携带锂电池的新要求,并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对于手提式、并且内置有锂电池的电子产品,例如手提电脑、手机、照相机、摄录机等等,倘其锂金属电池含量不超过2克或锂离子电池容量不超过100瓦时(Wh),乘客可选择把产品放置在寄存或手提行李内,两者皆可。[瓦时(Wh) = 安培(Amps x 电压(Vol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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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倘超出上述的含量,乘客便需提前向航空企业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按要求放置在手提或寄存行李内。
所有备用电池仍维持以手提行李方式携带。
另外,民航局亦把电子香烟纳入规范,要求乘客必须把产品放置在手提行李内,并且只能携带自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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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可浏览民航局官方网站内的“法规和多边公约 - 航空通告” 查看第AC/AGA/009R01号航空通告—“乘客和机组人员携带锂电池的限制” 查阅全文,连结如下
http://www.aacm.gov.mo/chinese/publications_aga.php
各位记住由2016年起根据上述的新要求携带锂电池啦。
新闻来源:澳门特区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