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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活动法拟明年二月生效

2025 / 06 / 13

黄显辉(左)、梁孙旭。

批给制将退场    开放商业货运邮政服务

民航活动法拟明年二月生效

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日上午举行会议,签署《民航活动法》法案意见书,法案建议自明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委员会主席黄显辉、秘书梁孙旭总结时称,委员会主要与政府代表就法案九大方面内容提出问题及交换意见,包括民用航空市场的开放、商业航空客运、业务牌照法律制度、更新民航活动法律制度、国际民航法规、民航局的职责、民航局人员制度、无人机活动及对现有承批人情况的过渡规定。

黄显辉引述政府代表称,法案规定的制度获通过及生效后,将不再适用批给制度,并即时开放商业航空货运及邮政服务。法案并没有对可成为从事货物或邮件的商业航空运输服务的经营人证明书持有人的公司数目作出限制,亦没有规范最低限度服务,但指出倘持有人自执照或同类文件发出之日起,超过两年未开展相关活动,则有关执照或同类文件失效。

特首订业务牌数目

法案对商业航空客运业务订定准入制度、业务牌照制度及业务制度的规则,直升机营运的商务航空客运业务及商务航空除外;业务牌照数目则由行政长官订定。在发出业务牌照前须公开竞投,但基於公共利益并经适当说明理由,行政长官可免除公开竞投,并以直接磋商方式发出业务牌照。

黄显辉引述政府代表就限制业务牌照数目的理据作出解释,这样做是为维持民航活动的安全性及确保商业航空运输市场的稳定发展。未来,政府将继续监察市场发展和变化,考虑发出新的营业牌照的必要性和适当性。

黄显辉引述政府表示,现有的航空专营批给合同至《民航活动法》生效时终止。按法案建议,《民航活动法》自明年二月一日生效,即现有的专营批给合同届时将失效,改为采用牌照制度。

机场区或禁无人机

对现有承批人情况的过渡规定方面,黄显辉引述政府代表指出,现有批给人可以在九十日过渡规定内,向行政长官提出书面声明,表明有意继续经营商业航空客运服务,并附同业务牌照首五年的业务计划,取得新制度的业务牌照。黄显辉提到,法案对无人机活动作框架性规定,无人机活动不属现行法例豁免情况下,须获当局许可,将结合《澳门空中航行规章》规定及本法律生效后的补充法规所规定,按重量对无人机分类管理;部分符合条件的无人机活动,则无须许可,但机场附近等区域,将限制或禁止无人机活动。

 

新闻来源 :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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