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紅偉 繪)
最近,一段“武漢某高校女博士掌摑值機員”的視頻在網路上走紅。一名旅客因遲到誤機,情緒失控,大鬧值機櫃檯,甚至掌摑一名機場工作人員,被機場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其實,旅客不小心錯過航班後的補救措施有很多,反而是衝動之後就無法理智地解決問題了。
機場截止辦票時間也是在買票時就有明確提示,由於國際航班乘機程式更多,旅客需要預留的時間也更長。如果真的發生了錯過航班這樣的事情,旅客只要採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表達自身訴求,航空公司通常都會提供改簽或者退票服務,除非機票有限制條件。如果當天這名旅客保持冷靜,儘快改簽航班,或者選擇先飛往北京、上海等其他樞紐機場,再轉乘飛往巴黎的航班,也許並不會耽擱太長時間。而她卻一時衝動地選擇了無法解決問題的方式,不僅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甚至有可能被“拉黑”,未來一兩年乘機出行都將受到限制。
機票是旅客與航空公司在購票完成時就簽訂的合同,機票上寫明瞭乘機時間,旅客就有義務遵守約定,準時辦理乘機手續,準時登機。而航空公司要履行的是對整架飛機上幾百名旅客的承諾,不可能因為一小部分旅客的違約行為而影響所有旅客。一旦旅客基於自身原因違約,首先應該想到的是如何解決問題,而不是衝動行事。如果航空公司基於自身原因延誤後,不但不提供補救服務,反而對旅客不聞不問,甚至工作人員對旅客發脾氣,相信任何一位旅客都難以忍受。將心比心,遵守合同約定本來就是雙方都應該做到的事情。旅客要求航空公司保證航班正常,在航班延誤後提供真情服務,那麼旅客自己應該先做到準時辦理乘機手續、準時登機,延誤後也應理智地解決問題。
遵守相關的社會道德規範和交通法律法規是文明出行的基本內涵。無論選擇哪種交通方式出行,都需要遵守相應的規則,違背規則也應該受到懲戒。在上述案例中,這名旅客最終表示了歉意,原因之一就是受到了懲戒機制的震懾。目前看來,《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不失為一種約束旅客不文明行為的好辦法。各航空公司利用中國航協發佈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案例,對列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乘機人員採取限制和懲戒措施,既有利於維護航企的正當權益,又有助於營造文明乘機氛圍,十分有必要。(柏蓓)
新聞來源:中國民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