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指引


失物認領

失物認領

根據澳門航空條例,澳門國際機場的失物認領是由澳門治安警察提供。

貴重物品、現金和文件(護照、身份證、提款卡和信用卡或其他涉及隱私的物件)被發現時會轉交澳門治安警察處理。澳門治安警察在澳門國際機場前台的聯絡電話:(+853)8898 1353。

假若旅客在飛機上遺失物品,請聯絡您所乘搭的航空公司。

以下是澳門國際機場客運大樓拾獲的物品:

失物編號 發現失物的日期 失物資料

請注意:

  • 上列遺失物之保管期為365天,超過期限之失物將會根據機場管理當局的既定程序處理。
  • 食物或不適合保存之物品會因應情況即時銷毁或只作24小時短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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