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指引
失物认领
失物认领
根据澳门航空条例,澳门国际机场的失物认领是由澳门治安警察提供。
贵重物品、现金和文件(护照、身份证、提款卡和信用卡或其他涉及隐私的物件)被发现时会转交澳门治安警察处理。澳门治安警察在澳门国际机场前台的联络电话:(+853)8898 1353。
假若旅客在飞机上遗失物品,请联络您所乘搭的航空公司。
以下是澳门国际机场客运大楼拾获的物品:
失物编号 | 发现失物的日期 | 失物资料 |
请注意:
- 上列遗失物之保管期为365天,超过期限之失物将会根据机场管理当局的既定程序处理。
- 食物或不适合保存之物品会因应情况即时销毁或只作24小时短暂保存。